热议朝阳市朝阳县当地被判属违拆安养中心 但亿元损失谁来承担

2024-01-11 22:05:14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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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违拆屡见不鲜,已是见怪不怪了,可是具有合法手续公益性的养老机构竞然被违法拆,导致安养中心上亿元损失。安养中心被逼走上了慢长而艰难的维权旅途......
     
非法强拆 十年心血毁于一旦
     
朝阳市所属的朝阳县是辽宁最穷的贫困县,2019年底才搭上了脱贫的末班车,实现了“贫困县摘帽”。
     
2009年在朝阳县人事局招商引资感召下“朝阳大自然安养中心”(下称安养中心)落户朝阳县柳城镇(今柳城街道)。2008年安养中心与柳城镇十二台村、袁台子村分别签订《荒山荒滩(河滩)承包合同》,之所以选择此地就是因为这里是杂草丛生的荒山野岭,人迹罕至,适于承建养老机构。合同中约定的荒山荒滩承包期为50年。2010年9月安养中心与柳城镇政府签订《十二台水库承包合同》,承包已经废弃干涸的水库。2011年4月,朝阳市发改委为安养中心下发《朝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批准安养中心“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履行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建设程序后开工建设”。随后,安养中心依法依规连续向有关部门申报,先后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得批准的用地面积536㎡,建设工程2幢4层,建筑面积2144㎡。
      
2011年安养中心着手施工建设,朝阳县领导考察后感到安养中心项目符合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安养中心加大投入,扩大建设规模,并承诺可以边建边补办手续,县领导的鼓励使安养中心深受鼓舞,于是再次筹集资金,修改了原有规划进行了扩建。2013年安养中心完成了三栋主体工程的建设,之后多年来一直在完善配套景观设施。
      
对于废弃的没有一滴水的十二台水库,安养中心先后投入600多万元,多次把干涸的河套清淤,打造出一片开阔的水域。经过十年的建设,终于出现了山水旖旎的江南气息,不仅是朝阳市最高端的安养之地,也成为当地最优美的景区之一。
      
在安养中心补办手续的这些年里,频繁更换班子的政府部门以种种借口百般阻挠、刁难、拖延,不兑现当初政府的承诺。后经过不懈努力和争取,2018年末安养中心部分扩建终于获得了土地调规,并按照《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开始办理全部扩建手续,在绝大部分手续基本完善,即将组卷上报之际,县政法委副书记马某百般刁难、拖延,导致扩建手续错过了审批时限。
      
多年来,朝阳县政府相关部门无视安养中心已取得的和正在补办的扩建手续,多次对安养中心进行无理罚款,罚款额累计高达三十多万元。2020年8月份,面对相关部门的再次无理处罚,安养中心据理力争:“办公楼大部分手续齐全,部分手续正在积极补办且已向政府缴了款;而且安养中心是朝阳县的招商引资企业,是县政府主动承诺给办理各种手续的,无论现在谁是县领导,都不该新官不理旧账。”但是在场部门领导不仅不予理会,还以不交罚款就拆楼相威胁。为了不使社会资源遭到巨大浪费,安养中心愿意将十年心血无偿捐献给朝阳县政府,可就是这样,都不被接受。
      
2020年8月21日朝阳县政府在没有事先通知、拒绝出具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组织有关单位近百人,突然闯入安养中心,对安养中心的法人代表毛女士等5名工作人员以妨碍公务为名,推搡上车,强行带到公安部门做笔录,长时间羁押。

      随后强行驱离安养中心院内所有人员,开始强拆,两台钩机把安养中心最大的三号楼瞬间推倒,所有物品都砸在了里面。其后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县政府把安养中心的三栋楼房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安养中心投资人十年的心血付出就这样被政府野蛮摧毁。
       朝阳市法院判决政府强拆违法
      
被强拆后,安养中心向朝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朝阳市政府对违法事实视而不见,支持朝阳县政府强拆行为!无奈安养中心只能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5月13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朝阳县政府强制拆除行为存在事实不清和程序违法情形;朝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对上述问题未予审查,应予撤销。
     
朝阳中法宣判后,朝阳县政府不服,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做出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既然判决县政府强拆行为违法,那么对强拆造成的巨额损失就必须要给予赔偿,可是判决后,县政府始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无动于衷、置之不理,2021年12月1日,安养中心向朝阳县政府提出赔偿申请。朝阳县政府签收后,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但不承认违法,更谈不上对造成的巨额损失赔偿,出于无奈,安养中心不得不再次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2022年4月1日,安养中心向朝阳市中法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朝阳县政府对违法强制拆除造成的亿元损失给予赔偿。可是事与愿违,最终朝阳市中法对安养中心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按着程序安养中心只能继续上诉辽宁省高级法院,最终的结果同样是对安养中心的赔偿要求不予支持。据了解内情的人透露:法院不可能判决政府赔偿……
      
破坏营商环境让投资人心寒
      
安养中心在朝阳县投资建设养老中心合情合法,惨遭违法强拆,损失上亿,强拆后朝阳市中法两次自相矛盾的判决以及辽宁省高法两次自相矛盾的维持原判的确发人深省,不该发生的事为什么会发生?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许多人都是疑问重重……
      
对朝阳市中法的第一次判决人们交口称赞,法院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维护安养中心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公正。但是其后对安养中心的的赔偿不予支持,又让人遗憾失望,表明还是权大于法。
      
这起违法强拆案反映出朝阳政府部分官员毫无道德底线,政府为了自身发展让人来投资,可是看见安养中心做得风生水起时,是不是又生出了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呢?补办手续时候是不作为、慢作为,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可是强拆时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开始乱作为、胡作为,真是雷厉风行,强拆过程中不容商量,和当年的“红卫兵打砸抢破四旧”行为如同一辙,许多人都说朝阳县以所谓保护环境之名,行破坏之实,甚至安养中心提出无偿捐赠,当地政府仍然是强拆没商量,更让人费解。把一个好端端的人文景区硬是拆成残垣断壁,简直是纯纯粹粹的败家子!
    人们常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朝阳县前任领导口口声声同意边建边完善手续,可是新官却不理旧账,新政策碾压老政策,我行我素,一意孤行,这其中有什么奥妙无法得知,安养中心向纪检部门反映了恶意刁难企业、拖延办理手续的干部的问题,也没有任何结果,是包庇还是合谋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辽宁营商环境之差人所共知,通过朝阳县这起违法强拆事件来看,当地的营商环境更是极其恶劣,雪上加霜,在朝阳这个野蛮的地方,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符合领导的心意就是符合法律,得罪了领导就是违法!司法人情化严重。安养中心被违法强拆损失亿元的遭遇产生了蝴蝶效应,许多有意投资的企业知道后都不寒而栗、望而却步。朝阳县违法强拆安养中心的行径就是破坏辽宁的营商环境,就是破坏辽宁振兴的第二次辽沈战役,就是不让投资过山海关!
     
强拆距今三年有余,安养中心一直在打官司、讨公道,却始终未获公平公正的结果,现在安养中心已经向国家最高法院提起申诉,期盼着能够给安养中心一个公道,对此事的进展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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