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吉林桦甸市有关部门涉嫌不作为致岳长庆林地被征占未得到补偿

2024-01-21 16:37:34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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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岳长庆,是吉林省桦甸市永吉街道小城子村五社的村民。我的父亲岳海宪,现已逝世,我的父亲岳海宪于1991年,为了响应村里的号召,在没有人承包的情况下,承包了我们村集体的林地33亩,为村民起带头作用。1991年11月15日,桦甸市人民政府为我父亲岳海宪颁发了林权执照(桦甸第140236号)。该林权执照中明确了该林地林权所有者为我的父亲岳海宪,位于桦甸市永吉街道小城子村七社,倒木沟口至西山坡,总面积为33亩,树种为落叶松等。我的父亲承包了林地后,就经常对林地进行管户,多次植树造林,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的父亲去世后,一直有我们兄弟俩进行管护管理及植树修剪。
       2020年桦甸市人民政府修高速公路征用了我父亲岳海宪名下的林地,但当时我在外地打工,我并不知道任何公示及通知,我们对征用我们林地的情况并不知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桦甸市人民政府征用我们的林地应该签订补偿协议,给予补偿后才能利用该林地,但林地被强占至今,我未得到任何经济补偿,为此,我多次找村委会,街道,清水林场,桦甸市林业和草原局。桦甸市信访局,吉林市信访局、吉林省信访局及国家信访局去信访。都没有得到解决。我希望桦甸市人民政府,桦甸市信访局,桦甸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起责任和担当,为民办实事,体现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宗旨!
      在我们看到林地补偿相关明细时,我们感到惊诧!我们家的林地却变成了我们同村村民王志民的林地。移花接木,补偿款哪去了?令人深思!我一定告到底!直到把此事弄个水落石出!得到合理补偿为止。于是我找到了王志民,和他说明了情况,王志民说,我也不知道,我没有得到一分钱,那个地确实是你们家的。王志明同时给我出具了证明材料。此事我已经上访3年了,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我希望桦甸市人民政府,桦甸市信访办,桦甸市林业和草原局,尽快给我解决林地征占补偿问题,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补偿!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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